各相关教职工:
根据峨眉山市国土局相关规定,校区房改房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分户,为了简化办理手续、给教职工提供方便,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为教职工提供代办服务。有需要代为办理的教职工请于2014年4月25日前将资料(见附件)交到国资处后勤管理科:主楼1332房间,电话:5198292,办理所需费用(见附件)由计划财务处代收。逾期请自行前往峨眉山市政务大厅国土局柜台办理。
附件: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资料及费用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2014年4月10日
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资料及费用
一、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资料
1、校区总土地证原件复印件(由国资处向国土局提供)
2、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未进行二手交易的提供分户计算表(由国资处到房管局统一复印)
5、经过交易的提供买卖契约或购房发票(由房产证持有人持身份证及房产证原件前往峨眉山市房管局复印)
二、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费用(为方便大家办理,以下三项费用在国土局审核资料无误后由产权人交到校区计划财务处)
1、土地出让金为购房价的1%(由国土局核准)
2、土地使用证工本费20元/本
3、土地测绘费100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