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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的通知

2011年10月14日     来源:      点击:[]

根据四川省征兵办公室工作会议精神和《国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摘要》文件精神,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对于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有关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条件、政策、要求通知如下:

一、条件:

1、年满17至22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0厘米以上体检政审合格的公民。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包括参加实习至2012年7月将毕业的学生,2011年入学的学生为重点应征对象)。

3、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二、优惠政策的文件依据

1、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了《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政联《2011》10号)文件,大幅提高了大学生毕业士兵提干比例;

2、大学生入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并从推出现役当年12月1日起到次年12月31日止,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三、要求:

1、政治审查合格:无违法乱纪,无打架斗殴,在校期间无行政处罚;

2、体格检查合格:身体疤痕不得超过一公分,视力在4.8以上;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具体内容请咨询校区武装部陈老师,咨询电话:559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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