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公开、公平、公证、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蓝狮注册地址于2012年5月采购2011级大学生军训服装。招标工作由教务处、计财处、审计处、学生处、武装保卫处及学生代表组成招标小组负责实施。
一、招标项目(数量)
1、仿军用87式、涤棉质料迷彩服 1750套
2、仿军用87式涤棉质料迷彩帽 1750顶
3、防滑迷彩胶鞋 1750双
4、军用B级仿革外腰带 1750条
5、迷彩短袖T恤(2件/人) 3500件
6、帽徽、领章 1750副
7、行李包 1750个
8、阅兵式白手套 1750双
二、 招标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合法经营执照(国营、集体、个体)的厂商法定代表,具备招标项目的生产、采购能力,招标方不接受个人投标。
2、投标人需于开标前5日,将企业详细资料文件、标书送交招标方,逾期或手续不全的视为废标。
3、投标人需按招标方要求编制投标书,如发现虚假,标书作废。
4、招标方与中标方签定合同,并严格履行义务,不得私自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三、招标程序:
1、发标:招标信息在学校网上发布;
2、开标:开标在三家及以上厂商时方可开标,开标采取会议方式,资质以及证明文件、服装样品在招标小组监督下当众拆封,展示,并宣读投标人名称、价格、说明等内容;
3、废标:标书无报价,投标不明确,样品质量与标书内容不符,或有其它违规行为,均视为废标,取消投标资格;
4、述标:取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本人)按抽签顺序单独向招标小组就标书内容作说明,并接受质询;
5、评标:由参会的招标小组人员根据述标、样品等综合进行评定;
6、中标:根据招标小组评标意见,评标结果出来后,招标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正式通知中标方;
7、招标方正式通知中标者后,双方在2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依据本次招、投标文件及中的有关内容,正式签定合同;
8、发标时间: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收标时间: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下午17点时前。
9、发标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西南交大峨眉校区武装保卫处。
邮编:614202 电话:0833~5598017
传真:0833~5598281 联系人:王眉生
四、 供货要求:
1、所有项目按校方要求或中标时展品样式、规格、色彩,质量供货。
2、迷彩服应为涤棉面料,涤、棉比不低于65/35缩水率不高于0•5%,汗衫用纯棉32支纱面料,缩水率不高于1%,
3、服装要做到不褪色,不开线、无破损。
4、帽徽、领章按要求缀订。
5、中标厂商负责在规定时间将服装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做到基本合体),并负责个人整套调换。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在军训结束后15日内付清服装全款。
上述未尽事谊及违约责任,双方协商,最终以合同形式确定。
六、其它说明:
(1)请投标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对投标价格及承诺慎重填报,实行一次性报价。如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招标书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被视为无效标书。
(2)各投标方请仔细阅读本标书,一旦投标方正式投标,即被视为已对招标方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承诺,除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随意更改。
(3)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保证供货的厂家,招标方保留索赔、罚款和停止全部产品的供货资格的行为。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承担。
西南交大峨眉校区武装保卫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