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征兵办公室工作会议精神和《国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摘要》文件精神;国务院、中央军委《2012年冬季征兵命令》和武装部有关指示精神;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对于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有关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条件、政策、要求通知如下:
一、女兵征集
1、今冬女兵征集继续实行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在报名方式、征集对象、征集条件、选拔机制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保持稳定;
2、为方便广大适龄女青年报名参军,女兵征集还是依托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在互联网上开通的应征青年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应征女青年自行登录该系统,按要求操作即可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从即日开始,截止11月5日18时。
二、男兵征集
1、年满17至22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2厘米以上体检政审合格的公民;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
3、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三、政策
1、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了《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政联《2011》10号)文件,大幅提高了大学生毕业士兵提干比例;
2、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在普通高等学校就校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校。
3、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复学。如果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4、在校期间大学生士兵在规定年限内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国家给予资助。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家庭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四、要求:
1、政治审查合格:无违法乱纪,无打架斗殴,在校期间无行政处罚;
2、体格检查合格:身体疤痕不得超过一公分,视力在4.8以上;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具体内容请咨询校区武装部陈老师。
咨询电话:13890688111 5198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