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告
为表达全省各族人民对“4•20”芦山7.0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省政府决定,2013年4月27日为全省哀悼日。当天,停止公共娱乐活动,8时2分起,全省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船舶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5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西南交通大学工会“向雅安芦山地震灾区捐... 下一条:西南交通大学“美丽校园”建设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