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区党委研究决定,现将2011-2013年“创先争优”表彰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校区党委委员、班子成员;校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受表彰的先进党支部成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离退休老党员代表;未进行过宣誓的新党员。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参会人员和领奖人员。
2.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参会人员于14:20前到指定位置就座(见附件)、组织本单位领奖代表着正装于14:20前在明诚堂右侧(面对主席台)1-11排对号入座(见附件)。
4.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表彰大会后到组织部办公室(1232)领取先进党支部证书和优秀个人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