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区各单位:
兹定于2013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2:30,在明诚堂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报告会”。请下列人员准时参会:
1.校区党委中心组成员;
2.助理及以上中层领导干部;
3.各党支部书记、委员;
4.全体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
5.党外人士代表及离退休人员代表;
6.教工党员代表、学生党员代表。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参会,参会人员请按指定区域就坐,座位分布图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报告会座位表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