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发挥宣传工作的正面鼓劲和舆论引导作用,调动广大师生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第15个“记者节”到来之际,校区党委宣传部决定,在校区新闻宣传队伍中开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教工通讯员”、“优秀学生记者”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条件:
1.部门领导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
2.各单位撰写的关于本单位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新闻稿件在校内外媒体(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不含本单位网站)刊登数量较多,反响较大。能主动向党委宣传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和素材,做好校区重大新闻的宣传报道工作。
3.积极支持配合校内外有关采访报道工作。
4.没有重大负面新闻报道及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5.单位网站建设特色鲜明、内容丰富,信息更新及时。
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名额两个
(二)新媒体优秀团队
评选条件:
1.通过对微博、微信、微信等新媒体听众数、广播数、原创微博被转播数三项指标的加权评分,方法为:总分=听众数得分×30%+微博(微信)条数得分×40%+被转播数得分×30%。
2.计算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新浪微博得分+腾讯微博得分+微信得分)/3。
3.评选对象为已建立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及已开通微信公共账号的单位、学生组织、班级团支部、团工作者且已报送党委宣传部存档。
4.参选单位或个人微博页面、微信公共平台在本通知发布有效内容且不涉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有损其他单位和个人声誉的信息。
5.参加评选对象的最低要求为账户有效粉丝100人,已发微博数100条。微信公共平台关注数100人。
评选名额:
按照上报名单进行该项目总分排名,按照综合排名成绩及奖项名额总数进行名额分配。
二、宣传工作优秀个人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优秀教工通讯员
评选范围:全校教工通讯员
评选名额:5名
(二)优秀学生记者
评选范围:学生处、团委、各系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学生记者。
(三)评选条件
1、从事新闻宣传采访报道、编辑工作;
2、政治思想素质好,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
3、业务工作能力强,在校园媒体上发表多篇新闻或对宣传单位贡献大。
三、评选方法和时间安排
1、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新媒体优秀团队由各单位根据要求自行申报。
2、优秀教工通讯员、优秀学生记者的评选,由各单位自行初评出推荐名单后,将评选材料统一上报党委宣传部复评审定。
3、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将推荐名单于11月3日(下周一)前报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4、稿件统计时间段为: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如有未尽事宜,请致电5198135(孙红林老师)咨询。
附件一: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登记表
附件二:新媒体优秀团队申报登记表
附件三:优秀教工通讯员推荐表
附件四:优秀学生记者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