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支取公积金的通知
各相关教职工:
请需要在1、2月办理公积金支取的教职工于2015年1月23日(下周五)之前到国资处后勤管理科(主楼1332房间),领取审批表并盖章,假期将不再办理。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1月16日
上一条: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寒假放假及新学期开学... 下一条:关于在峨眉校区启用火车票自动取票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