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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告

2018年10月24日     来源:      点击:[]

为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乐山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将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集时间

11月20日以前周一到周五

二、采集地点

黄湾镇镇政府

三、采集对象

凡户口在峨眉校区的主要包括:1.军队转业干部;2.退役士兵;3.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5.复员军人;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7.残疾军人;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四、采集内容

具体内容以信息采集工作软件填报表为准,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

五、采集方式

此次采集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自主申报,请各采集对象按时间要求主动到采集点进行信息采集。并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1.身份证;2.户口本;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6.立功受奖证件;7.下岗证、失业证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无退伍证转业证(入伍从峨眉山市且户口在峨眉山市有档案可查询)

咨询联系人:陈兵 咨询电话:13890688111 主楼:1101室

特此通告

西南交通大学保卫处峨眉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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